銀監會今日下發《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指引要求在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監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營銷宣傳。商業銀行擔任網絡借貸資金的存管人,不應被視為對網絡借貸交易以及其他相關行為提供保證或其它形式的擔保。存管人不對網絡借貸資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證或承諾,不承擔資金運用風險,出借人須自行承擔網絡借貸投資責任和風險。
銀監會下發該指引意在強調商業銀行作為第三方存管機構所承擔的義務范圍。
據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月23日,共有174家平臺通過銀行審查,接入網絡借貸資金存管。越來越多的P2P平臺主動與銀行建立聯系,委托銀行進行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目的在于響應監管號召。
由于近年來,P2P平臺設立資金池,非法轉移投資者資金的事件屢見不鮮,給許多投資者造成嚴重損失。為避免類似事件頻繁發生,銀監會要求P2P平臺接入銀行存管,投資人需在該銀行開設虛擬賬戶,該舉動使得每筆交易的資金流向更清晰,將平臺跑路的可能性大幅降低。
由于目前P2P平臺接入銀行存管的進度緩慢,許多已經開展存管業務的P2P平臺受到投資者的大力關注。不少投資者對于P2P平臺接入銀行存管的認識存在誤解,認為此類平臺會使自身收益更有保障。許多P2P平臺則利用投資者這一心理,用銀行存管人做招牌,為平臺做營銷宣傳,吸引投資人,該舉動也使銀行方面承受巨大壓力。
桔子理財總經理弓晨表示,長遠來看,厘清存管人和托管人的權責,有利于打破商業銀行在對接存管業務上對商譽風險的顧慮,盡快投入自身的系統開發和建設中,為合規網貸平臺提供更多選擇,也為資金存管提供更加優質服務,從而幫助全社會防范網貸資金挪用風險,并促進和規范網貸行業健康發展。鑒于此,備案指引也會大大提振投資人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商業銀行在與P2P平臺達成合作之前會對平臺內部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的確可以作為該平臺在某種程度上是否合規的指標。因為在審核過程中,銀行需要對平臺的風控數據進行清查,一旦發現風控數據有造假問題,審核就無法通過,合作事宜即被終止。
此外,涉及資金流轉業務的各種費用的計算是否符合標準,也是銀行重點審核的內容之一,但是投資者應將合規與保障區分開,銀行并不能為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提供擔保,也無法承擔資金運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