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不服2.6億元天價罰款起訴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案件,終審今天在廣東高院結束。案件將擇日宣判。
在今天庭審過程中,上訴方快播公司、被上訴方深圳市監局以及原第三方騰訊公司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事項是否有行政處罰職權、行政程序是否違法以及行政處罰的數額是否不當等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
在深圳市監局行政程序是否違法的問題中,快播公司認為,被上訴人在執法的時候沒出示兩人以上的執法證件。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出示了執法證件和材料,并表示希望上訴人能尊重客觀事實,有些東西時客觀存在的,不是說你沒有收到就沒有。
快播公司認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在2014年6月17日聽證會之前7日將相關通知送達快播公司,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并沒有證據能證明通知送達。
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經在2014年6月6日將相關通知送達快播公司。在隨后的相關證據提交環節上,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提交了騰訊、樂視等方面的送達通知證據,但并未能提交快播公司方面的相關送達證據。
在快播是否侵權的問題中,快播認為,快播只是提供搜索功能,不主動提供侵權產品,無法通過技術手段區分內容的正版與否。騰訊公司則表示,快播搜索中的結果應該只包括其所擁有版權的資源和合作方的資源。在整改期內,快播依舊我行我素,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盜版。快播存在教唆以及幫助侵權的行為。快播為其侵權的小網站站長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形成產業鏈,提供技術資金支持等。建立了小二廣場等與小網站站長交流的平臺,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存教唆侵權方法的主管故意和客觀事實。因此不適用于避風港原則。
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快播遭到了騰訊、樂視、搜狐等有影響力的內容方的投訴,不僅構成侵權,而且侵害公共利益。快播公司認為,快播公司不涉及侵害公共利益。上訴人雖然是個小公司,但是由于在技術上的領先,已經成為第三方(騰訊)的直接競爭對手。
在深圳市監局行政處罰的數額是否不當問題中,快播方面認為侵權屬于民事行為,深圳市監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越權嫌疑;針對快播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責令整改通知書》存在重復處罰的問題,快播不能因為一類行為遭到多吃處罰。
這場官司還要追溯到2014年3月18日,當時騰訊公司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稱,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請求予以查處。
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快播公司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快播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提出聽證申請。2014年6月17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了聽證會,快播公司、騰訊公司各自委托律師參加并陳述意見。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深市監稽罰字[2014]12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二、處以非法經營額3倍的罰款26014.8萬元人民幣。上述處理決定書加蓋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專用章(011)”。
快播公司不服上述處理決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廣東省版權局申請行政復議。2014年9月11日,廣東省版權局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快播公司在法定期限內起訴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4年11月6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4)深中法知行初字第2號行政判決,駁回快播公司的訴訟請求。快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廣東高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決定公開開庭審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