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消息,上周快鹿集團及其旗下平臺剛剛宣布開啟特殊客戶的兌付工作,而今日就傳出快鹿集團董事局主席徐琪將辭職對消息。而根據此前披露的消息,快鹿系應兌付的資金總額在100億元左右,涉及投資者超20萬。
今日上午,一份快鹿集團現任董事局主席徐琪的辭職公開信在快鹿投資者群中流傳。公開信表示;“請求大家允許我離開目前的崗位和公司,我已經盡力了,但是我畢竟是一個凡人,請大家原諒我的選擇。”
而公開信的最后,透露出了徐琪離開快鹿的可能原因:“在以上所有的事實情況下,集團公司一些人在交割過程中,多次在施建祥處顛倒黑白,挑撥離間,最后導致昨天在法律規定的最后公告期限內沒有完全披露,并且徹底導致施建祥先生對我的不信任。同時,在前一周的時間內,網絡上已經圍繞著這筆交易黑我的東西比比皆是。”
另外,他還提到,“對于這樣一家沒有內部規范機制,而又處于目前這樣的債務危機的民營企業,我一個新來初到者,沒有絕對的信任和控制權,是無法正常履行管理工作的。我想幫助投資人來最大程度地拿回投資款,但是我在目前的集團狀態下是無法安全和正常工作的。”
上海快鹿投資集團是一家民營企業,成立于2003年,按照其官網消息,快鹿的四大核心板塊分別是金融、電影文化、互聯網和核心實業,并通過并購重組控股了多家上市公司。而在金融領域,快鹿集團直接設立的公司有東虹橋小額貸款公司、東虹橋擔保等。此前,當天財富、金鹿財行定義為快鹿戰略合作伙伴。
今年3月下旬,金鹿財行、當天財富陸續出現產品到期未如期兌付的情況。彼時,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等管理層整體離任,徐琪作為救火隊長接受處理后續事宜。
徐琪出生于1964年5月,在4月6日上任至今已整整77天。在他的組織下,上周快鹿及其旗下平臺與6月8日開啟特殊客戶兌付,彼時集團已經成立1億元的特兌基金,目前快鹿審核通過的特殊客戶約600人,而涉及的投資者大約20萬人。(新浪財經
許旻 發自上海)
附:關于我決定離開快鹿集團的報告
尊敬的領導,各位投資人,快鹿投資集團的同事;
從3月31日我在金鹿財行以一個外聘顧問的身份站出來安撫投資人,到4月6日上任快鹿投資集團董事會主席處理集團過百億的債務危機,至今整整77天。我所經歷的過程先不在這里多墨了,留給以后告知。我想把我今天決定離開快鹿投資集團的前因后果和大家闡述一次。
眾所周知,快鹿投資集團全資子公司的業祥投資有限公司控制的神開股份(13.250, 0.00,
0.00%)曾一度被大家認為是救快鹿投資集團的“神器”,包括集團的許許多多人都在這樣理解和鼓吹,我自己也在缺乏真相下曾一度這樣理解的。
我上任后才得知業祥實際只有擁有13%左右的股份,而另外15%只是一個投票權和收購權,被告知需要在5月中旬左右支付另外的6.8億元(收購價格是8.8億元左右,已經支付2億元定金)來完成收購,否則違約。我多次要求查閱相關的收購文件,被告知不能看,相關的負責人也完全不配合提供。直到四月底,眼看違約期臨近,我開始了在沒有任何相關收購文件情況下配合尋找合作方,后經過施建祥老板的老合作方的推薦,我開始了和東和昌集團的合作談判。在談判中,對方提出了需要拿到相關的文件才能真實簽約的合理要求。在我和施建祥老板多次溝通要求下,他才同意我采取強制措施從相關負責人那兒獲取文件。后來通過集團幾位員工對項目負責人的多方施壓,才終于在5月5日拿到了相關文件。快鹿投資集團也在5月8日成功和東和昌簽署了合作協議,對方支付9.2億元控股業祥投資集團,并給予快鹿投資集團收購28%神開股份的“中古瓦娜基金”30%的份額。這樣一份對于快鹿投資集團完美至極的合同缺遭到了以項目負責人為主的強力刁難質疑,最后三次在工商登記辦手續時候都因為集團相關人員的不配合下而夭折,導致對方放棄了此次交易。
現在我來介紹一下原先收購合同的真實內容,以讓各位了解其尋找合作方的難上難。
1、合約正式最后有效日是2016年6月11日,因為端午節關系,實際上是6月8日;
2、合約履行主體必須是業祥投資,沒有對方同意不能轉讓收購權;
3、15%左右收購價是8.8億左右,扣去2億元押金,還需要支付6.8億元;
4、業祥投資必須在未來的第29個月到第32個月無條件承諾以每股28元的價格收購對方的6.8%股份;(與現在實際停牌前價格相差15元左右每股,總帳面浮虧3.6億元左右)
5、如果業祥無能力履約,在6月11日到期日違約,業祥的2億元押金被沒收,第一次收購中的5%股份必須無條件零對價歸還對方;
6、還有一些對業祥關于海外支付收購款,以及滯納金的要求;
7、外加一條交易所規定,業祥投資已經持有的13%股份,以及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在2016年10月14日以前不準轉讓。
以上的7條真相加上近期證監會對于殼公司運作的新規章制度,使得尋找合作人比登天還難,而和老股東多次請求延長合同期的談判未果。隨著時間的流逝,在走投無路下,為了避免違約而會發生的4.5億元損失,我再次回到東和昌請求他們的幫助。東和昌最后尋找了他們的老合作伙伴,兩方一起重新和我們,以及老股東四方一起商談,最后趕在合同實際有效期的最后一天達成并簽署如下協議:1、老股東同意讓新收購方履行原先的收購合同,但是必須扣除1000萬滯納金,3000萬因為不能再在境外支付而導致的稅款,外加變相違約的3000萬補償金,共計7000萬;最后在我方律師和我的再三勸說下,在東和昌的調解下,老股東同意降到6000萬元,退還1.4億元押金部分,并把細節寫入合同中;
2、新收購方同意支付業祥投資的13%股份8.2億元,在10月14日可以合法轉讓以前以貸款形式支付快鹿投資集團4億元,和代歸還海通證券(15.050,
0.10, 0.67%)2.1億元左右的質押款,等合法轉讓后再支付余款;
3、東和昌承諾和快鹿投資集團進行合法合規票據交易業務,并在有合理抵押物的前提下提供流動性資金支持。
在以上所有的事實情況下,集團公司一些人在交割過程中,多次在施建祥處顛倒黑白,挑撥離間,最后導致昨天在法律規定的最后公告期限內沒有完全披露,并且徹底導致施建祥先生對我的不信任。同時,在前一周的時間內,網絡上已經圍繞著這筆交易黑我的東西比比皆是。對于這樣一家沒有內部規范機制,而又處于目前這樣的債務危機的民營企業,我一個新來初到者,沒有絕對的信任和控制權,是無法正常履行管理工作的。我想幫助投資人來最大程度的拿回投資款,但是我在目前的集團狀態下是無法安全和正常工作的。所以請求大家允許我離開目前的崗位和公司,我已經盡力了,但是我畢竟是一個凡人,請大家原諒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