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臺發現部分旅行社“售賣不合理低價”旅游產品、履約與商品詳情不一致、加價、增加購物點、強制購物等違規行為,例如“1650元雙人六天五晚云南跟團游”“商詳頁商品介紹或宣傳時承諾無購物或明確購物點數量及時間,行程中額外增加購物點”“線下實際履約時,額外加收不合理的交通、酒店費用”。同時發現在部分直播/短視頻中,商家通過贈送行程、贈送大交通、提供補貼、提供返現等行為進行破價,變相宣傳“不合理低價”跟團旅游產品。
抖音生活服務一直致力于營造良好的平臺交易環境,針對入駐的旅行社及上線售賣的商品均嚴格要求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平臺嚴厲打擊各種違規經營、低價游、個人招徠等行為。為維護廣大旅游者和商家的合法權益,平臺開展合規經營宣導、違規經營巡檢等治理措施。同時,平臺進行了專項治理,并將相關規范和部分違規商家公示如下:
一、商家不得在平臺發布/宣傳/售賣不合理低價的旅行產品
目前平臺明確禁止低價游(抖音來客入駐商家上架的商品,低于200元/人/天),商家禁止以贈送機票、返現等方式發布不合理低價游商品,各種形式的折扣優惠,包括返現、贈品等,都會被計算在線路游的總包價格進行統一折算。
商品詳情中如出現優惠券、補貼、返現、送機票等營銷手段,疊加優惠后的價格不得低于200元/人/天。商家不得在商品發布和直播等環節規避平臺規則。如有違規行為,平臺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限撮、商品下線等處置,多次違規性質惡劣的將會直接影響商戶商品及直播等相關場景的權益。
依據《抖音生活服務商家履約管理規范》及相關平臺規則規定,商家對商品/服務宣傳需真實有效且與履約保持一致,不得出現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針對以上違規行為,平臺將持續開展巡查和治理工作,如發現商家存在違規情況,將根據商家違規程度給予商家包括不限于警告、簽署承諾書、已上架的商品全量下架、封禁團購能力等處罰。
二、熱門旅游景區門票、目的地等售賣價格平臺特制定指導價格
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提高用戶體驗,同時降低商家“低價游”等違規風險,平臺基于調研結果、品牌官方指導價、商品歷史同期成交價等多種資料,針對熱門旅游景區門票、目的地等售賣價格平臺特制定指導價格指引:
境內版:
https://bytedance.feishu.cn/docx/UR29dE0Pvo0aBOxvdyYcnrl8nyc
境外版:
https://bytedance.feishu.cn/docx/LL4mdsaJ6oPzASx8t6Rcfd6inte
商家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售賣任何形式的低價游商品。如商家售賣含有指引所列景區門票、目的地等商品的價格低于本指導價格的,可能被認定為“售賣不合理低價游行為”。如最終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游,屆時平臺將按照規則進行相應的處置。
平臺在此提醒各位商家:合法合規經營是每個商家的基本要求,平臺禁止任何形式的違規經營行為。若商家存在上述違規問題,請商家積極配合平臺進行整改,避免處置升級。商家可通過以下渠道舉報低價游直播,平臺收到舉報信息后會認真核實并嚴肅處置。
抖音app端:直播間右下角“…”-舉報-“欺詐/售假”-備注“低價游”或“境外低價游”。
近期違規旅行社公示:

附,旅游產品商品價格管理規定: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01/content_5538951.htm
《國家旅游局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zcfg/gfxwj/202012/t20201204_906282.html
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
- 第十八條:在線旅游經營者應當協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對不合理低價游進行管理,不得為其提供交易機會。
- 第三十六條 :在線旅游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為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旅游活動提供交易機會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國家旅游局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
各級旅游部門按以下標準依法對“不合理低價游”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理:
(一)對旅行社的處罰處理:一是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二是處三十萬元罰款,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五倍罰款;三是列入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并轉入旅游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
(二)對旅行社相關責任人的處罰處理:一是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二萬元罰款;二是被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員,自處罰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三是列入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并轉入旅游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向社會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