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消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公告顯示,2016年7月1日前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補辦相關審批手續的最晚期限從之前的2016年10月1日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
賬號主體為“新聞出版總署信息中心”的微信號9月20日晚發布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以下簡稱廣電總局)一份名為“關于順延《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有關工作時限的通知”的公告。
公告稱,自《通知》施行以來,各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相關游戲企業能夠按照要求,對2016年7月1日前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積極開展相應清理和相關審批手續補辦工作。鑒于2016年7月1日前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數量較多、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相關游戲企業人力有限等實際情況,根據部分行業企業的工作建議,現將補辦相關審批手續的時限順延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告中的《通知》指的是2016年5月31日廣電總局印發的《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該《通知》被業界稱為手游新規,其規定,自7月1日起未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移動游戲,不得上網出版運營,已獲批手游的續作需要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此外,《通知》第十四條規定,2016年7月1日前“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含各類預裝移動游戲),各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相關游戲企業應做好相應清理工作,確需繼續上網出版運營的,按本通知要求于2016年10月1日前到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補辦相關審批手續”。
而如今,根據9月20日晚公告,上述2016年10月1日的最終期限被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即延長了3個月。
以下為公告原文:
關于順延《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有關工作時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各游戲出版服務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秩序,提高移動游戲受理和審批工作效率,2016年5月31日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自《通知》施行以來,各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相關游戲企業能夠按照要求,對2016年7月1日前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積極開展相應清理和相關審批手續補辦工作。鑒于2016年7月1日前已上網出版運營的移動游戲數量較多、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相關游戲企業人力有限等實際情況,根據部分行業企業的工作建議,現將補辦相關審批手續的時限順延至2016年12月31日。各游戲出版服務單位及相關游戲企業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部署,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認真做好上述移動游戲的相應清理工作和確需繼續上網出版運營的重點移動游戲的相關審批手續補辦工作。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