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剛成為各大電商熱門營銷工具的直播或將曇花一現。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fā)布《關于加強網絡視聽節(jié)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未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將面臨直播的門檻。
通知指出,未持有視聽證的機構和個人既不能開展個人秀場直播,也不能辦新聞、綜藝等各類視聽節(jié)目,不得開辦視聽節(jié)目直播頻道。目前不僅直播網站泛濫,直播也成為各大電商營銷造節(jié)的噱頭。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6·18”期間,樂視商城、蘇寧易購等網上購物平臺都進行了“直播+電商+網紅”的嘗試。對于電商來說,直播這種形式融合了大流量、網絡紅人效應以及品牌的充分曝光多種營銷利好。
由于視聽證相較于文化部的《網絡文化運營許可證》需要更多的條件和資質,所以較難申請。阿里、聚美優(yōu)品等網上商城負責人對于網絡直播需要視聽證的門檻,均未明確回復。僅表示未來出臺具體執(zhí)行細則時,會在第一時間按要求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