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下發的過去一年中,互聯網金融行業迎來了生與死的挑戰。“硬幣具有正反面”,網貸行業非法集資大案頻發、洗牌愈演愈烈、多家平臺互聯網金融加速轉型擁抱監管,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浮躁和泡沫雖然被“洗掉”不少,但是這一行業的很多癥結無藥可解,信息中介定位難實現、銀行存管成虛假宣傳重災區、資金流向披露仍是老大難問題、監管細則尚未明確讓行業摸不著頭腦。
信息中介定位“紙上談兵”
在《指導意見》下發一周年之后,互金行業信息中介的定位仍難以實現,大多數平臺扮演的還是信用中介的角色。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確實有不少平臺在宣傳中不再使用“保本保息”的字眼,但是各種類似的變體并不少見。在一家名為“后河財富”的平臺官網上顯示,“線下分公司及債權人將對逾期債權進行回購或由平臺風險準備金進行代償”。而一家名為“國富通”的平臺則在官網首頁明確顯示“100%本息保障”字樣。
對于網貸平臺信息中介定位的完成程度,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表示,現在絕大多數平臺在宣傳上和投資協議中都取消了本息保障條款,且基本都注明了投資者風險自擔的條款,同時平臺會通過引入第三方信用保證保險公司、第三方回購等手段實現風險的緩釋。不過,薛洪言也指出,從實質上看,絕大多數平臺并沒有真正把風險轉移給第三方,第三方也不可能真正去接這些風險資產,所以本質上,絕大多數網貸平臺仍然扮演者信用中介的角色。
網貸之家首席分析師馬駿也直言,對金融業是否存在信息中介持懷疑態度。在他看來,金融就是做信用的,互聯網金融最開始被寄予金融脫媒的重任,但實際上金融脫媒是艱巨課題,并不成熟的P2P平臺很難完成。政府不能光要求,還得引導和支持,要讓平臺知道信息中介要做成什么樣子。
事實上,網貸平臺在轉型為信息中介角色的過程中,處于監管要求和投資人認可的兩難選擇之中。薛洪言表示,轉型信息中介面臨最大的難題是投資者不接受、不認可,投資者不愿意承擔風險損失,但平臺基于監管要求又不得不轉型,只能把信用風險“轉移”給第三方,但問題在于不會有第三方真正去接這個風險。在整個交易鏈條中,投資者獲得收益的大頭,平臺次之,第三方只能獲得幾個點的費用而已。所以最大的問題就在這里,獲益最大的投資人不愿意承擔風險,只獲得小頭收益的第三方不可能承擔全部風險,為了業務可持續性,風險還只能平臺承擔。
在薛洪言看來,對于網貸平臺,單純的信息中介定位并不現實。他表示,美國的P2P兩家獨大,很容易監督和監管所以才可以實行信息中介模式,即便如此,Lending
club也曝出了違規放貸問題,本質上也屬于平臺和借款人勾結損害投資人利益,所以,這是信息中介模式的原罪。
“純粹的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都有各自難以克服的問題,P2P應該以什么樣的模式經營,不宜一刀切地下定論,存在即合理,應該邊研究邊觀察邊總結,拭目以待,行業自會演變出適合國情和行業環境的合理模式。”薛洪言進一步補充道。
銀行存管流于形式
還清晰地記得,《指導意見》第十四條提到,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并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然而,在實際運營過程中銀行存管推進工作的效果卻不盡如人意,大多數平臺的銀行存管流于形式。
據盈燦咨詢不完全統計,目前真正與銀行完成資金存管系統對接的P2P平臺共48家,僅占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的2.04%。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不少平臺雖然在自己的官方網站宣稱××銀行進行全面存管,其實只是簽署了合作協議,雙方的存管系統可能正在開發中。如小諾理財、e興金融等大多都只是簽署了存管協議,但還沒有實現完全意義上的存管。
金融工場CEO崔海晨直言,有相當部分平臺仍處于對接狀態,真正落實銀行存管的平臺有限,并且這其中還存在一些用戶體驗、服務半徑等方面的問題。
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中還注意到,不少平臺只是在××銀行存入了一定的風險準備金,也偷換概念說自己實現銀行存管。不過,并不是簽訂資金存管協議的平臺就一定安全,也有簽訂資金存管的平臺出現問題情況,如徽金所曾和一家股份制銀行簽訂了資金存管協議,不過最終徽金所因涉嫌非法集資,平臺的兩位負責人被刑拘。
盈燦咨詢研究員王海梅表示,部分平臺可能只是風險備用金資金存管,企圖魚目混珠,所以投資人判斷是否真的資金存管還需擦亮眼睛并多方核實。另外,并不是銀行資金存管真的就安全,銀行并不審核項目的真實性,只能說資金流向相對明確,避免了平臺直接觸碰資金的可能性,所以投資人選擇平臺時還是要看平臺的資質情況。
和信貸COO周歆明表示,
實行銀行存管后,如果平臺想占用出借客戶的站崗資金則必須發布虛假借款信息并誘使出借人出借,如此,則平臺所觸犯的刑法就從非法集資變成了集資詐騙,犯罪性質和量刑標準就有了顯著差異。從提升平臺的犯罪成本角度考慮,銀行存管是有明顯威懾作用的。
資金流向披露“躲貓貓”
“信披難,難于上青天”,在網貸行業,真正詳實披露項目資金流向的平臺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及時披露了項目資金借款人信息,但信息的真實性也有待核實,所以資金流向披露在網貸行業成為諱莫如深的話題。
但是,按照監管要求的項目“一一對應”原則和資金披露完善的原則,P2P平臺的資金流向必須如實披露。但是由于資金披露不明確被質疑非法集資、自融、詐騙的平臺不在少數,如此前翼龍貸、人人貸等平臺都因資金流向不透明被質疑有“資金池”等嫌疑。
一位業內人士直言,產品資金流向不透明在網貸行業極其多見,除了一些擔心借款人信息的平臺外,不少平臺都有假標、假項目、資金池的風險,而且網貸行業本身的信用度比較差,所以非法集資、詐騙現象才會多發。
崔海晨補充道,產品信息披露中,一方面目前尚未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數據披露規范,使得平臺在披露信息時也難以嚴格做到全方位披露;另一方面,由于相關數據對平臺十分核心,披露之后是否會對業務本身產生影響尚未可知,所以平臺對此有所顧忌。
開鑫貸總經理周治翰直言,中外監管機構、行業自律組織都非常重視信息披露的作用。詳細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投資人更好地全面了解產品信息,評估項目風險;也有利于監管部門對平臺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目前,江蘇、上海等網絡借貸發展程度較高的地區,都已經出臺了詳細的、操作性強的信息披露指引,一些平臺信息披露工作還不到位,可能是因為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到位,未來應該根據監管要求做到應披盡披。
轉型變成“漏網之魚”
《指導意見》出臺至今,互聯網保險、股權眾籌、互聯網基金等領域相繼出臺了具體管理措施,網貸行業也公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不過,《征求意見稿》已經公布半年之久,正式版也未能出臺。
在業內人士看來,《征求意見稿》遲遲未能出臺主要因為對于網貸的監管難度在加大。周歆明表示,為了防止風險外溢,監管政策也需要以合理的節奏落地實施,不能搞運動式監管。北京一位網貸平臺負責人表示,“我們在與監管部門溝通后也了解到他們的一些難處,比如,如何實現監管的全覆蓋問題,一些平臺換個名字不叫網貸、不叫互聯網金融了,在誰的孩子誰抱走的監管方針下,這種分不清是誰的孩子的平臺,就成了漏網之魚;再如,中央和地方如何協調的問題,雙方不僅存在監管重疊,有時也存在訴求不一致的地方,中央要求嚴格整頓,很多地方卻急需資金搞建設,對于致力于解決企業融資的網貸平臺,在操作中很難進行嚴格要求。
實際上,這一年以來,很多網貸平臺并不甘心做一個單純的信息中介,紛紛進行轉型,有些平臺轉型為金融超市,有些則轉型為科技金融公司,意圖逃避監管。在這種情況下,監管越來越難。
今年以來,網貸行業終于告別了野蠻生長,迎來了監管整治。在今年4月召開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確定了在6-8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并要求各地出臺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方案。一位地方監管人士表示,盡管網貸細則正式版未出臺,但在制定地方互金整治方案時還是依照《征求意見稿》,包括是否落實資金存管、是否有資金池、信息披露是否完善等。
理財范CEO申磊表示,以銀行存管為例,由于管理辦法沒有落地,資金存管缺乏具體的細則,銀行與平臺的權利義務如何劃分存在爭議,銀行開展資金存管業務的意愿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