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信息泛濫,有形之手整治
曾幾何時,P2P平臺中“保本保息”、“絕對安全”、“最高收益率”等廣告語隨處可見,為了搶占市場占有率,P2P網貸平臺在廣告方面的投入極為慷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監管政策不健全,各種帶有誤導性甚至是欺騙性的詞匯肆無忌憚的刺激著投資者的眼球。
這類誤導性的詞匯會導致什么問題呢?舉個例子:
察子哥買彩票中了500萬,請幾個臨時工建立了“察子貸”,然后在各個渠道大做廣告說,察子貸一年30%收益率,保本息…
于是乎大批不知情的投資者來察子貸投資,積累一定資金后,平臺運營不下去了,察子哥解散了臨時工偷偷卷錢去某國瀟灑的度過余生。事情到這里還沒完,察子哥的親戚看到察子哥賺到錢都眼紅了,此時“二大爺貸”、“七大姑貸”一大批高收益、保本息的平臺紛紛涌現。這也就導致了兩種現象第一,投資者們堵到警察局門口報案;第二,行業內老老實實做P2P的企業運營被擾亂。
到了這個地步,國家不可能坐視不管,因為察子貸現象已經擾亂了經濟形勢,甚至有可能導致社會問題,于是各種政策之手強力出擊。
14部委聯手出擊,“保本息”失蹤一時還是一世?
14部委召開的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宣傳座談會指出“加強廣告管理,凈化社會輿論環境,部際聯席會議將于5-7月繼續開展全國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
哪些廣告在涉嫌非法集資廣告之列呢?
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
二、夸大或者片面宣傳投資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達。
三、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推薦、證明。
四、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夸大過往業績表述。
五、引用不真實、準確或未經核實的數據和資料。
說的通俗點就是國家告訴你:“任何說自己沒風險的P2P都是察子貸!”因為P2P無論對平臺方還是投資者都是有風險存在的,所以平臺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讓投資者相信其平臺無風險。
國家出手了,并且明確說5-7月要嚴打,P2P平臺上“保本保息”、“高收益低風險”等字樣基本上已經全部失蹤。從目前來看效果是十分顯著的,但是察子哥想說,在去年9月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就已經明確指出禁止一切不實宣傳的行為
“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最高級詞匯在那時其實就已經被嚴令禁止,可事實上呢?記憶力好投資者請自行回憶。
嚴打期頂風上的是企業很少,就算有廣告平臺也不會給他們機會,因為政策下來了都怕做出頭鳥。所以察子哥比較關心的是嚴打期過后的P2P行業是否還能一片清明。
關于P2P廣告問題,察子哥認為…
如何長久的解決目前P2P平臺廣告亂象呢?
從企業本身來講,嚴格P2P網貸平臺風控是根本,拒絕投機;此外對于平臺信息要足夠地披露,堅持透明化,這其實是最好的廣告。
從監管方來講,察子哥認為嚴打從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考前突擊
突擊的結果是為了考試及格,但是突擊卻永遠得不了獎學金,監管須從平時抓起。





